飞蚕商务合作保密协议V1.0
文书版本:V1.0
适用场景:飞蚕品牌所有厂商代工、渠道合作、品牌授权、商务联营、项目洽谈、技术对接、运维服务等全部商务合作场景
合规联动:本协议严格对齐《飞蚕商务洽谈合作禁止行为与合规红线制度》《飞蚕逾期履约、违规合作商务督办整改制度》《飞蚕厂商商务履约信用评级与分级管控规范》《飞蚕商务合作证据留存、履约留痕归档管理制度》,与飞蚕所有主合作协议、履约承诺书、保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,为商务合作涉密信息保护的专项兜底协议。
效力说明:本协议为合作必备附属生效文件,独立有效、不可撤销,合作终止后保密义务持续存续,优先级高于双方所有口头、私下非标保密约定。
甲方(保密信息披露方/品牌方)
企业名称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联系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对接负责人及电话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乙方(保密信息接收方/合作方)
主体名称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证件号码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联系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对接负责人及电话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鉴于甲乙双方开展飞蚕品牌商务合作,合作过程中甲方将向乙方披露大量商业信息、技术资料、运营数据、品牌涉密内容,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、知识产权、品牌权益与核心商业利益,规范双方涉密信息管理,杜绝泄密、盗用、外传、商用风险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诚实信用、合规履约的原则,达成如下永久保密约定,双方共同严格信守执行。
第一条 保密信息定义与范围(全覆盖界定)
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,指甲乙双方合作期间,甲方直接或间接向乙方披露、乙方因合作知悉、接触、获取的全部非公开信息,无论书面、电子、口头、样品、现场观摩、线上传输等形式,均纳入保密范畴,具体包含但不限于:
1. 技术涉密信息:产品配方、工艺参数、生产图纸、版型样品、作业指导书、封样标准、品控流程、生产技术方案、调试数据、改良工艺、未上市产品方案。
2. 商业涉密信息:合作单价、加工成本、分润比例、结算规则、对账台账、排产计划、供货体系、渠道布局、招商政策、市场策略、年度经营规划。
3. 运营涉密信息:自营渠道数据、订单数据、用户信息、客诉数据、流量数据、运维台账、活动方案、未公示营销计划。
4. 品牌涉密信息:未公开素材、品牌迭代方案、资质文件、合作名单、内部管理制度、合规红线、督办标准、信用评级规则。
5. 其他涉密信息:双方洽谈内容、合作协议条款、整改记录、督办资料、未公开纠纷、内部复盘资料、一切未对外公开的合作衍生信息。
保密信息不因合作终止、协议到期、合作解约而失效,乙方对全部涉密信息承担长期保密责任。
第二条 保密义务与使用限制
2.1 乙方承诺,所有甲方保密信息仅可用于甲乙双方飞蚕品牌合作履约事宜,仅限合作必要工作使用,不得挪作他用、不得商用、不得复用、不得转借第三方。
2.2 乙方严禁以任何形式复制、摘抄、拍照、录像、转发、传播、泄露、售卖、授权第三方使用甲方保密信息,严禁将涉密信息用于自研产品、竞品生产、对外招商、宣传推广、行业交流等无关场景。
2.3 乙方仅限公司内部核心对接、生产、运营必要人员知悉涉密内容,必须对内做好员工保密管控,落实员工保密承诺,因乙方员工泄密、疏忽外泄导致的全部责任与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。
2.4 乙方不得对外宣称与甲方独家合作、不得私自利用甲方涉密资源背书宣传、不得借用甲方未公开信息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。
2.5 乙方需建立涉密资料专项管理制度,对纸质、电子、样品类涉密资料专人保管、加密存储、权限管控,杜绝遗失、外泄、窃取风险。
第三条 涉密资料返还与销毁机制
3.1 双方合作终止、协议到期、提前解约或甲方随时书面要求的,乙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完成全部涉密资料处理:全额返还甲方纸质原件、电子源文件、样品物料;彻底销毁所有备份、复刻、摘抄、留存资料,并全程留痕归档。
3.2 乙方不得私自留存任何形式的涉密备份、截图、存档、复刻资料,因合规审计、法定留存必须保留的资料,需单独加密封存,严禁复用、外传、商用,持续受本协议保密条款约束。
3.3 乙方完成返还、销毁工作后,需向甲方提交《涉密资料清零确认单》,配合甲方复核验收,全程留痕、可溯源、可核查。
第四条 保密期限
4.1 本协议保密义务自乙方知悉、接触甲方保密信息之日起自动生效,保密期限为永久有效。
4.2 合作协议到期、解除、终止、作废,均不免除乙方保密义务,乙方必须持续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,直至该涉密信息完全公开且无任何商业保密价值为止。
4.3 本协议保密条款独立存续,不因主协议无效、变更、终止而失效,始终具备独立法律效力。
第五条 合法免责披露情形
5.1 因国家法律法规、司法机关、行政监管机关依法强制要求披露的,乙方需在第一时间书面告知甲方,且仅披露法定必要部分,同时全力配合甲方采取保密保全、异议申诉、司法抗辩等止损措施。
5.2 非因乙方主观过错,涉密信息已通过公开渠道合法公开的,乙方对已公开部分不再承担保密义务,但不得主动传播、二次利用该信息。
第六条 知识产权与权益归属
6.1 甲方所有保密信息、技术成果、品牌素材、商业方案、运营体系、管理制度对应的知识产权、商业权益、品牌权益,全部归甲方独家所有。
6.2 本协议及商务合作行为,不视为甲方授予乙方任何知识产权使用权、转让权、独家经营权,乙方仅享有合作履约必要的临时使用权,无任何二次处置权利。
6.3 乙方基于合作产生的优化建议、改良方案、迭代素材,经甲方采纳后,全部权益归甲方所有,乙方无任何权属主张。
第七条 四级分级违约追责(统一飞蚕风控体系)
本协议追责体系完全对齐飞蚕四级违规督办与信用评级制度,对乙方各类泄密、违规用密行为分级处置、全程留痕、台账归档:
7.1 一级轻微违规:涉密资料保管疏漏、轻微权限管控不严、未造成外泄与损失,处置:书面警示、限期整改、信用扣分、台账登记。
7.2二级一般违规:私自小额复制涉密资料、内部非必要人员传阅、轻微外泄苗头、无实质损失,处置:书面督办、专项整改、违约金处罚、重点监管。
7.3 三级重大违规:私自外传涉密信息、私自复用涉密技术/方案、对外轻微披露、造成品牌负面影响或小额损失,处置:高额违约金、冻结合作权益、信用降级、缩减合作体量、永久重点盯防。
7.4 四级红线违规(零容忍):批量泄密、售卖涉密资料、商用甲方技术/数据、授权第三方使用涉密信息、利用涉密信息牟利、造成重大品牌舆情或大额经济损失,处置:甲方单方无条件解约、没收保证金、清零全部合作权益、全额追偿直接及间接损失、拉入飞蚕永久合作黑名单、司法追责、依法追究侵权及刑事责任。
第八条 损失赔偿与违约金规则
8.1 乙方发生保密违约行为,需全额赔付甲方一切损失,包含但不限于:直接经济损失、品牌修复费用、维权律师费、诉讼费、取证费、公证费、公关止损费用、用户赔付费用。
8.2 双方约定:乙方单次保密违约,需向甲方支付基础违约金人民币 __________ 元,若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金额,乙方需补足全部差额损失。
8.3 乙方多次违约、持续性泄密、批量泄密的,甲方有权叠加追责、叠加处罚,不设上限。
第九条 争议处置与管辖约定
9.1 本协议履行争议优先按照飞蚕合作纠纷前置调解、分级止损制度柔性化解、闭环处置。
9.2 调解无果的,双方一致约定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唯一争议管辖机构。
9.3 所有泄密核查、整改处置、追责取证全程留痕归档,作为甲方维权、举证、追责的唯一合法依据。
第十条 通用兜底条款
10.1 本协议未尽事宜,遵照国家《民法典》知识产权、商业秘密相关规定及飞蚕全系商务管理制度执行,制度效力优先于乙方任何口头、私下非标承诺。
10.2 本协议条款可独立生效,单条条款无效不影响整体协议效力。
10.3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签字盖章后生效,具备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盖章/签字)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日期: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
乙方(盖章/签字)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日期: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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