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属大类: 服务类-金融(
不适用检测标准模板,不生成质检页)
适用范围: 1380 家财险、1381 医疗险、1382 宠物险、1383 少儿险、1384 车险、1385 孕产险
生成时间: 2026-10-23(V1.0)| 配套: 003 少数派清单
⚠ 置顶线: 保险属金融持牌业务——平台自身无保险牌照,不得直接销售保险产品,仅可与持牌机构(保险公司/保险经纪公司/保险代理公司)合作,由持牌方完成销售全流程(投保、核保、出单、理赔)。平台页面涉保险产品信息展示,须符合《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》信息披露要求;合作方资质不全→一律不入驻。
| 合作方类型 |
资质要求 |
| 保险公司 |
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保险许可证(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) 🔴 |
| 保险经纪/代理 |
保险中介许可证(经纪/代理),且合作险种在经营范围内 🔴 |
| 兼业代理(如车行代办车险) |
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|
- 上线产品须为已备案/审批的保险产品(金融监管总局产品查询系统可比对条款编号+备案号);车险须符合车险综合改革后示范条款;
- 宠物险/孕产险等特色险种核对承保公司真实承保(禁”贴牌假保险”)。
- 金融监管总局官网许可证查询;保险产品:金融监管总局”人身险/财产险产品信息库”比对条款备案号;
- 合作方行政处罚记录核查(银保监系统处罚记录)。
- 信息披露:页面显著位置展示承保公司名称+条款链接+备案号+免责提示+”由持牌机构承保”声明;
- 禁”保本保收益/有病赔钱没病返本”误导话术;医疗险/少儿险禁”确诊即赔”(与实际条款不符高发);
- 不得承诺”代办理赔包办结果”;犹豫期/退保规则须明示。
- 合作方牌照有效期+产品备案状态;投诉关键词(”拒赔/误导销售”)触发专项复核;合作终止产品立即下架。
合作方许可证号 / 产品备案号 / 信息披露截图存档 / 巡检记录。
| 法规/文号 |
名称 |
状态 |
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 |
保险经营持牌要求 |
现行 |
| 银保监会令 2020 年第 13 号 |
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|
现行 |
| 金融监管总局规定 |
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 |
现行 |
- 可嵌入《飞蚕金融服务合作框架协议》附件;2. 平台角色限引流/展示,投保链路跳转持牌方官方页面;3. 与 036 映射表配套使用。
飞蚕品牌品质管控部 · 生成日期:2026-10-23。